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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等你的 西安交通大学 2023-11-03

西安交通大学

2024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我国最早兴办、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交叉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27个学院(部、中心)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开展研究生培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维护招生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24年学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100名(不含专项计划,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在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各学院(部、中心)直博生和资格考核转博人数、普通招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学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各院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3.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学位,或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届硕士研究生;须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4.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报考学院(部、中心)的实施细则。


三、网上申请报名


■ 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9日。

■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向学院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其他材料见学院招生细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具体按学院要求提交;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4年8月前);

9.各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1.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2.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按照学院的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考核时间按照各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本年度部分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考生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整。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八、相关费用


(一)学费

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住宿


学校根据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校区为全日制研究生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安排住宿。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2024级创新港校区学生公寓,按照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诉,学院(部、中心)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


十二、其他说明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据《2024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入学前按照学院通知做好博士生网上信息确认、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等相关信息填报及确认工作。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通知。

3.各类专项计划详见各相关招生章程。

(1)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专业类别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工程博士招生章程”。

(2)全日制工程博士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2024年继续开展“交叉培养”项目,招生目录中设置“交叉培养”支持项目专栏,目录中研究方向标注为“IDT”,该项目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学位和奖助等均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支持项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4.招生目录中有合作导师的招生方向,考生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5.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6.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7.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8.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9.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10.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部、中心)官方网站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考核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十四、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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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党委宣传部」


内容来源 / 西安交大研究生院

校景图 / I拍交大群等

版尾设计 / X工作室 张淑婷

责任编辑 / 徐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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